海南省商务厅
公 告
2008年 第3号
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建设管理,保障全省成品油市场供应的通知》(琼商务建[2008]260号,备案登记号:QSF-2008-330001)要求,为适当控制城区加油站网点发展速度,鼓励和引导有油源的经营企业发展农村边远地区点,确保全省加油站网点的城乡统筹发展,现将2008年下半年新建加油站控制数量公告如下:
一、2008年下半年各市县新建加油站控制数量
根据全省“十一五”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按照分年度分步实施,重点发展农村网点的原则,2008年下半年全省新建加油站控制在60座以内,其中城区控制在 8座以内。(各市县发展控制数详见附表)
二、各有稳定油源批发企业与申请新建单位签订协议数量
目前,我省具有稳定资源供应的批发企业有中石化海南分公司、中石油海南分公司和海南国盛石油有限公司3家企业,此三家企业2007年资源供应量分别占全省资源供应量的88%、8%、4%。根据琼商务建[2008]260号关于“批发企业与申请新建单位签订供油协议的数量按上年度该企业省内资源供应的情况确定。省商务厅每年根据上年度各批发企业资源供应情况向社会公布”的规定,2008年下半年,上述三家批发企业与申请新建单位签订供油协议,应在以下控制数量之内,以确保所签协议的履行。即中石化海南省分公司53份(含自建加油站),中石油海南销售公司5份(含自建加油站),海南国盛石油有限公司2份(含自建加油站)。批发企业与原有加油站(点)签订协议数量不受此限。
特此公告
附件:2008年下半年全省成品油网络发展控制计划表
1216599978846.xls
二○○八年七月八日